本公司于2001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公司转让资产及相关负债,以及将公司持有的 天津和平海湾通讯电池有限公司(下称电池公司)95%股权,退回天津和平海湾电源 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电源公司)并收回14135万元股权转让价款等事项的决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上述事项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资产事项
    在转让资产事项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涉及的债权银行贷款合同变更手续尚未办 理完毕,此事项仍在继续进行当中。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及时披露该资产转让事项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关于退回电池公司95%股权事项
    经与电源公司协商,公司将所持有的电池公司95%股权退回电源公司。电源公 司已将14135万元的股权价款全部划入我公司银行帐户。
    至此,我公司关于退回电池公司95%股权事项已经完结。
    特此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