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天保公司)于2001年12月26日签订了关于 向天保公司转让所拥有的天津关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关西)16%股权协议。 (该事项公告刊登于2001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
    协议中涉及天津关西收益归属的条款,原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本公司应享受 的天津关西实现收益全部归属天保公司。
    经双方协商,将此条款修改为自2002年1月1 日起本公司应享受的天津关西实现 收益,全部归属天保公司。
    此次股权转让,使公司获得净收益952万元,占上一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的38.8%。
    协议其它条款均不作改动。
    特此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