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17 日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临时股东大 会,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额度为两亿元人民币 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2001年12月30日召开临时会议,熊必琪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会董 事9名,实到会5名,其他董事因事未能到会, 均委托出席会议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会议经审议,在上述互相担保的两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同意为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 公司向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贷款期限为6个月的流动资金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提供 信用担保,累计已为其提供担保壹亿陆仟玖佰玖拾捌万元(16998万元)。
    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泰达中心, 法 定代表人:李明智。经营范围:GD系列自动售货机的生产和销售;GD系列防伪检测 仪的生产、销售;电子设备产品生产、销售;软件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相关产 品生产、销售业务(涉及国家专营独项产品按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