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2月24日在本 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21,823,797股,占公司总股本 222, 147 ,539股的54.8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 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资产转让议案
    关联股东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的有效表决权为8,530,458股。
    会议以8,530,458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通过,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关于退回所持天津和平海湾通讯电池有限公司95%股权和终止股权( 5%) 转让协议议案。
    会议以121,823,797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通过,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关于补选董事、监事议案
    由于年龄和工作调动原因,同意刘冠林先生、倪玉德先生、翟增辉先生、 韩国 权先生、何智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潘秀华女士辞去监事职务。
    会议以121,823,797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同意王晓东先生为公司董事, 反 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会议以121,823,797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同意刘纪恒先生为公司董事, 反 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会议以121,823,797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同意罗永泰先生为公司董事, 反 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会议以121,823,797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同意张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反 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会议以121,823,797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同意张舰先生为公司董事, 反对 票0股,弃权票0股。
    会议以121,823,797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同意邢吉海先生为公司监事, 反 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特此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