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1年9月28 日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监事井家明先生主持。
    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资产有偿转让给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偿转让资产的议案,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 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保持健康的发展。
    二、同意购买天津和平海湾通讯电池有限公司股权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受让天津和平海湾置业发展公司持有的天津和平海湾通讯电池 有限公司5%的股权(交易标的为680万元人民币),该项股权收购完成后, 公司拥 有的股权比例达到100%,对公司今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同意补选李炳林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