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根据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北京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34,211,471.60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421,147.1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181,453.14元。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对可分配利润实施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0.7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分配现金每10股分配现金0.702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23日
    2、除息日:2007年7月2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7年7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高管股份的现金股息于2007年7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不含高管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张向东 李莉
    3、咨询电话:022-66202230
    4、传真:022-66202232
    七、备查文件: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