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披露了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进展情况(详情请参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3月30日刊登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进展情况的公告》),按照深交所的要求,现将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目前的进展情况作如下公告。
    由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区域内实行投融资体制改革,对区域内的公用产品实行公告价格、公告补贴,因此交易双方议定的价格,因关联方的销售价格构成中包含运营成本和政府补贴的成分,须经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确认、核准。据了解,管委会相关部门已经初步形成了2007年对开发区区域内热力产品政府补贴的审核意见,相关文件正在报批之中。
    目前,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工作还在进行之中,公司正在全力以赴推动此项工作,在此期间公司与泰达热电公司就资产租赁协议和劳务租赁协的具体细节又进行了一轮磋商,力争尽快完成与关联方商务合同的签订工作,早日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如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