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6年年报已于2007年3月15日公告,鉴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蒸汽购销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劳动雇佣合同》已于2006年12月31日到期,新合同的签订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按照深交所的要求,现就公司2007年以来实际发生的与日常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作如下披露: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由于天津开发区实行集中供热,借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经验,实施厂网分离,自2004年经过重大资产重组之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下简称国华能源)成为天津开发区热力生产企业,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下简称津联热电)成为管网运营企业。
    本公司与津联热电在蒸汽产品销售方面的交易,本公司与天津泰达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泰达热电公司)在资产租赁、劳务雇佣方面的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通过签署《蒸汽购销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劳动雇佣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已经签署的相关协议,合同期限至2006年12月31日。
    由于天津开发区对区域内的公用产品实行公告价格、公告补贴,因此交易双方议定的价格,因关联方的销售价格构成中包含运营成本和政府补贴的成分,须经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部门确认、核准,现此项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二、关联方介绍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津联热电)
    法人代表:卢兴泉
    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七大街21 号
    注册资本:26294万元
    经营业务范围为: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销售及相关的
    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关联方:天津泰达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泰达热电)
    法人代表:卢兴泉
    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七大街21 号
    注册资本:3.2亿元
    经营业务范围为: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销售及相关的
    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是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泰达控股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泰达控股持有泰达热电100%股权、持有津联热电9%股权,同时津联热电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兴泉先生兼任泰达热电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品种及数量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品种为蒸汽。
    本公司生产的蒸汽属于公用产品,具有不可间断性。因新的《蒸汽购销合同》尚未签署,在价格还未最终确定的情况下,公司与津联热电通过蒸汽上网量结算单确认双方的购销量。截至2007年2月末,公司已向津联热电公司供应蒸汽674729吨,双方已经在蒸汽上网量结算单上签字确认。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又向津联热电公司供应蒸汽169490吨。按过往价格核算交易金额约1.45亿元。
    四、定价依据及定价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经双方协商以购销合同方式确定。目前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还没有确定,其原因主要是关联方的销售价格构成中包含运营成本和政府补贴的成分,须经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部门确认、核准。
    目前公司及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的《蒸汽购销合同》,公司与泰达热电的《资产租赁合同》及《劳务雇佣合同》的签订工作尚在进行之中。(详情请参阅公司2007年3月15日披露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关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进展情况的公告》)
    五、审议情况
    由于向津联热电销售蒸汽产品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大,公司3月13日召开的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专门听取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和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情况的汇报。因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交易合同的签订工作还未完成,故今年的关联交易还未经董事会审议;又因为公司所生产产品在区域内的唯一性和不可间断性的特点,虽然合同已经到期,生产仍在继续进行之中。董事会已经充分认识到合同签订工作给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和存在的风险,认真研究、制定了促进合同签署的措施,积极推动与关联方早日完成商务合同的签订工作,早日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是开发区唯一的热源公司,与津联热电互为客户,由于生产的不可间断性,公司一直为津联热电供应产品,目前生产情况正常。因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交易合同的签订工作还未完成,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性,如果相关合同在2007年4月30日前仍未签署,公司将面临不能按期披露2007年第一季度季报的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有效的控制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配合开发区有关部门对公司的各项成本进行认真核算;二是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通过专题报告、专项请示等方式,请求管委会协调各方尽快拿出解决方案,理顺各个环节,尽快确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协议指导价格。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加紧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商,争取在2007年4月底前,完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工作,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并如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争取按期公告2007年第一季度季报。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