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242,8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月1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以公司总股本222,147,539股为基数,发起人股东灯塔有限向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23,174,970股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获得3股对价。在该对价支付完成后,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同时,公司的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既不参与执行对价安排,也不获得对价。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5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11月14日。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滨海能源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上市交易。
    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 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滨海能源 履行承诺中 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以公司总股本222,147,539股为基数,发起人股东灯 塔有限向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 履约完成 股股东支付23,174,970股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股份获得3股对价。 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其他139家非流通股股东 履约完成 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上市交易。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1月11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6,242,800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5.1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
    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件的 本次上市交易 序号 非流通股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1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90,118,369 0 0 2 天津投资集团公司 1,092,000 1,092,000 0.49% 3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36,400 36,400 0.02% 4 太原市银鹰实业总公司 182,000 182,000 0.08% 常熟针织棉织品进出口有限责 5 195,000 195,000 0.09% 任公司 6 上海胜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65,000 65,000 0.03% 7 天津市远科工贸有限公司 164,000 164,000 0.07% 8 成都日月新科技开发公司 65,000 65,000 0.03% 上海保融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 9 130,000 130,000 0.06% 司 10 天津津益联合公司 546,000 546,000 0.25% 上海亿阳电脑网络技术有限公 11 28,600 28,600 0.01% 司 12 上海邦杰工程有限公司 65,000 65,000 0.03% 13 上海林兰贸易有限公司 260,000 260,000 0.12% 14 上海樊盛贸易有限公司 475,800 475,800 0.21% 15 上海连华铜业有限公司 65,000 65,000 0.03% 16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1,092,000 1,092,000 0.49% 17 上海利佳实业有限公司 130,000 130,000 0.06% 18 上海龙垦粮油销售有限公司 65,000 65,000 0.03% 19 上海古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52,000 52,000 0.02% 20 上海市海音电讯厂 65,000 65,000 0.03% 深圳市百惠园家政服务有限公 21 130,000 130,000 0.06% 司 22 长沙菱光电器有限公司 65,000 65,000 0.03%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 23 910,000 910,000 0.41% 司 24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4,000 364,000 0.16% 其他116家非流通股股东合计 25,361,500 0 — 合计 121,722,669 6,242,800 2.81%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增减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91,665,369 41.26 -1,092,000 90,573,369 40.77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30,057,300 13.53 -5,150,800 24,906,500 11.21 4、境内自然人持股 6,630 0.002 0 0 0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投资者配售股份 10、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21,729,299 54.80 -6,242,800 115,486,499 51.99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100,418,240 45.20 +6,242,800 106,661,040 48.0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00,418,240 45.20 +6,242,800 106,661,040 48.01 三、股份总数 222,147,539 100 0 222,147,539 1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袁鸿飞就公司部分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滨海能源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滨海能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滨海能源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等法律、法规、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滨海能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
    2、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触及其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提示广大投资者。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