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2005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华审字(2006)第154-01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关注了贵公司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现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情况
    1、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拥有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股东。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融、保险、证券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电力、燃气、蒸汽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仓储业、邮电通讯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业、娱乐服务业、广告、烟酒生产制造、租赁服务业、食品加工及制造、教育、文化艺术业、广播电影电视业的投资;高新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各类商品、物资供销;企业资产经营管理;纺织品、化学纤维、电子通讯设备、文教体育用品加工制造;组织所属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3、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4、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2005年12月31日,贵公司对实际控制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公司债权与债务的差额为人民币88,053,240.85元。其中对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45,128,711.54元,较2004年年末余额增长较大,原因为由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融资体制改革处于初期磨合阶段,各项配套措施正在衔接中,购货方收到价格补贴的时间与支付公司货款有时间差,致使本报告期销售的产品未能全部在报告期内及时收回货款。截止报告日,收回对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66,550,000.00元。
    
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贵鹏    中国 北京
    地址:复兴门外大街A2 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海山
    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