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5年10月25日收到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05]71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