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董事会2001年5月20日召开的三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天津灯塔涂料股份 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01年6月23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23日上午9点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主要事项:
    (1)审议2000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0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修订预案;
    (5)审议公司以新型能源产业和油漆涂料为主业的发展方向议案:
    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 打破了涂料市场由国有涂料产品 一统天下的格局。国外独资、合资企业纷纷涌入我国涂料市场, 各地乡镇企业也如 雨后春笋般的显现,使涂料市场增加了竞争态势。 涂料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短期内 不会有所改观。并且,假冒灯塔油漆在一些地区十分猖獗,对我公司产品市场造成严 重冲击,不仅影响了灯塔油漆的良好形象,而且更为严重的是使我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逐年下降。由于上述多种原因,公司的经济效益出现滑坡,制约了公司近期乃至长远 的发展。
    面对这种客观现实,董事会经认真讨论,决定收购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 司所属通讯电池分厂,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发展形成新能源产业作为公司主业之一。
    该通讯电池分厂的主导产品为年产1500万支3A700mAH镍氢电池和年产1500万支 4/3A3800mAH镍氢电池,以及年产2亿安时的正负极极片。其中,3A镍氢电池和4/3A镍 氢电池技改项目被列入国家计委2001年增量资金项目。上述两种镍氢电池产品主要 用于移动通讯产品和笔记本电脑。4/3A3800mAH 镍氢电池是当今世界所有镍氢电池 能量最高的电池,世界上只有三家企业生产。上述通讯电池分厂就是其中一家,也是 国内唯一能生产该产品的企业。目前,3A电池和4/3A电池市场前景看好,潜在市场广 阔。正负极极片处于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这三种产品2001年预计可创利1300万元, 2002年预计实现利润6800万元,可为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前景十分广阔。
    董事会相信,以新能源产业与涂料产业作为公司主业的发展方向,必将为公司的 长远发展和公司实力的壮大起到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6)审议改变配股募集资金用途议案;
    (7)修改公司《章程》: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200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一旦获得通过,则需要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第十九条(公司 股本结构)作相应修改。同时对章程第八十条公司董事会保证的条件作必要补充(具 体修改内容见附件1);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为2001年6月15 日当天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股东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剪报、复印或按附 件式样自制均有效。
    5.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办法:
    凡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持深圳股东帐户,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于2001年6月18日—6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3∶30 在公司证券 部办理登记,外地股东可邮寄或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2001年6月20日前(含6月 20 日)收到为有效登记。
    6.本次会议的联系办法:
    本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南仓道
    邮政编码:300400
    公司电话:022—26345536
    公司传真:022—26340776
    联系人:王靖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2日
    附件1:
提请修改公司章程内容:条款序号 现有条文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涂料及颜料制造;涂
料包装容器、器材、设备、化工设备
的制造、销售;与涂料、颜料相关的
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汽车货运、
装卸搬运;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
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科研所需的原
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零配
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
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
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照
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截止2000年6月30日公司普通股总
数为170,882,723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0,882,723
股,其中国有股为87,148,723股,法
人股为24,311,000股,社会公众股为
59,423,000股。
第八十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并保证:
(一)至(十一)款。(详细内容略)
条款序号 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涂料及颜料制造;新
能源、新材料、电源、电子、通讯产
品及设备的开发、制造;与涂料及颜
料、新能源、新材料、电源、电子、
通讯产品及设备和相关化工原料产品
的销售;汽车货运、装卸搬运;本企
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本
企业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器设备、
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
业务;本企业的来料加工和“三来一
补”业务。(以上专营专项规定的按
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截止2001年6月*日公司普通股总数
222,147,540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2,147,540
股,其中国有股为113,293,340股,
法人股为31,604,300股,社会公众股
77,249,900股。
第八十条 在本条第(十一)款之后,另起一行
加上“以上公司董事应当遵守的法
律、法规义务和十一项条款规定,同
样适用于公司全体高层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