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九四年股利派发方案业经首届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有关股利派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利派发对象
    一九九五年六月一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权证(卡)的全体股东。
    二、派发时间
    一九九五年六月六日至八月四日为集中派发时间;领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工作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派发方案
    本次股利率为1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千股股利120元。
    四、股利领取地点
    1、凡持有个人股权证(卡)的股东,请到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天津证券部领取股利。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六十三号。
    电话:022—3398464 联系人:张昊丹。
    2、法人股东请到本公司秘书处办理领取股利手续。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南仓工业区南仓道。
    电话:022—6345536 传真:022—6340776 邮编:300400 联系人:王安华
    五、领取办法
    1、个人股股东凭股权证(卡)确认单和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须持代办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股权证原件,营业执照(或复印件)、开户行、帐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
    六、特别提示
    1、尚未领取九三年个人股和法人股股利,此次一并办理。
    2、已办理股权证(卡)挂失手续,尚未补领新卡的个人股东,待新卡领取后再行派发。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