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近期出现交易异常波动,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和7.5.3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此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已咨询主要股东和本公司的管理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作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