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6月14日以联签的方式召开四届二十二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在原有经营范围中增加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利用灰渣制作灰砖等三项经营内容。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的经营范围进行增加。
    公司章程修改议案提请下次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6月14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修改前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热力、电力、发电、燃汽、自来水及上述系统设备及零配件;上述系统的工程维修服务及其技术咨询服务。
    修改后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热力、电力、发电、燃汽、自来水及上述系统设备及零配件;上述系统的工程维修服务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利用灰渣制作灰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