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第五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的规定,对本公司作出了《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4]13号)。根据该决定,本公司股票(种类:A股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ST滨能)自2004年4月22 日起暂停上市。现就暂停上市期间的近期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具体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于2004年1月16日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议案和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购买资产议案,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实现了从化工涂料行业向公用事业的转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董事会将尽最大努力,以确保公司恢复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三节终止上市的规定,如出现不能满足恢复上市条件的情况,本公司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
    公司暂停上市期间,将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披露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