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8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议案和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购买资产的议案。中国证监会于2003年12月8日批准了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公告了《重大置换、购买资产报告书》。
    本公司于2004年1月16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资产重组议案,并于2004年1月16日进行了资产交割。 截至2004年4月15日,上述资产重组所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尚未完成。目前,公司正积极办理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作及时披露。一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全部完成,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