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第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独立董事杨蔚东先生委托独立董事王爱俭女士参加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因公司资产重组,经公司总经理范勇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沈志刚先生、段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沈志刚先生、段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意见。(后附简历)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10日
    简 历
    沈志刚:男,1969 年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会计师,中国(天津)劳动协会理事。历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备电厂筹建处、热电公司会计、主管会计,开发区总公司人事监察处干部,劳动人事处科长,开发区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段彬:男,34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开发区总公司四号热源厂工程筹建部技术员;开发区热电公司热源二厂工程师,化水工段段长,厂长助理;开发区热电公司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开发区热电公司投资部部长。现任开发区热电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