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3月12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天津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
    (三)审议事项:
    1、审议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议案(详细内容请参阅与本通知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2、审议本公司与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和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议案。(详细内容请参阅与本通知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3、审议因资产置换将5号热源厂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向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亿元借款的负债由本公司承接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阅与本通知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三项议案于2004年1月18日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
    (四)出席会议对象:
    1、2004年3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凡有资格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于2004年3月8日~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埠股东可以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将授权委托书在会议召开前24小时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南仓道
    3、邮政编码:300400
    4、联系电话:022-26345536
    5、传 真:022-26340776
    6、联 系 人:张 红
    特此通知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1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代理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