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8月4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4届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购买资产的议案,该议案详情2003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刊登,公司股票亦于2003年8月7日停牌。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3]53号文件。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重大重组审核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复牌申请,公司股票于2003年12月16日上午10:30复牌交易。
    2、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对公司重大置换及购买资产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请投资者参阅同日披露的公司《重大置换、购买资产报告书》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重大置换及购买资产暨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重大置换、购买资产的法律意见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请投资者参阅同日披露的公司重大置换及购买资产暨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重大置换、购买资产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