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存在暂停上市风险公司的风险提示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投资者及时、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1年度亏损2893.6万元,2002年度亏损7427.2万元。预计2003年度公司仍将发生亏损。因此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二、由于原材料涨价、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仍处于亏损状态。2003年8月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旨在通过资产置换,使公司的资产结构得到质的改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重大资产置换、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已上报中国证监会,目前正处于审批阶段。
    三、如公司2003年度继续亏损,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0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将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并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如果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一家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聘请该证券公司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推荐人;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该证券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是指具有“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资格和具有“上市推荐人”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证券公司”)。
    (二)如果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三)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