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3年8月4日召开四届四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邢吉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购买资产的议案
    上述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继光、张舰、卢兴泉、尹向冰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审议并通过。到会非关联董事5名,表决同意非关联董事5名。
    董事会决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由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了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该关联交易事项和交易价格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合理的交易规则。该议案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今后的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事项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后,公司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