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2年本公司为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津联投公司)提供资金借款;由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下称包装厂)购进包装桶罐;2002年下半年向天津灯塔油漆销售有限公司(下称销售公司)销售油漆,并为其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现将关联交易情况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①津联投公司是我公司第一大股东,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2002年本公司向津联投公司提供资金借款571万元人民币,构成关联交易。
    ②包装厂是津联投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2002年本公司向包装厂采购各种规格的油漆包装桶罐金额为1117万元,构成关联交易。
    ③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包装厂,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2002年下半年本公司向销售公司销售油漆金额为1837万元,构成关联交易。
    ④本公司为销售公司29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关联交易已随同期财务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但未单独形成决议。
    二、关联方介绍
    ①津联投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振宇,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9月25日,注册资本:13,461万元;主要业务:自有资金的实业投资;对控股、参股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及与投资有关的咨询业;各类商品的批发零售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军转工贸易(以上范围中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除外)。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
    2002年津联投公司实现净利润-115万元、净资产17714.60万元。
    ②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法定代表人:刘宪章,注册资本2923万元,企业性质:国有企业,主要业务:金属包装物及容器制造(金属容器)、木箱制造、厂内劳务、纸制品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印刷等。2002年实现净利润-251万元,净资产3029万元。
    ③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刚,注册资本:1080万元,主要业务:经销油漆、化工原料等。2002年实现净利润 -101万元,净资产98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①本公司为津联投公司提供资金借款情况。
    2002年4月份本公司向津联投公司提供借款210万元,6月份本公司向津联投公司提供借款143万元,9月份本公司向津联投公司提供借款218万元,合计人民币571万元,构成关联交易。
    ②本公司由包装厂购进油漆包装桶罐的情况。
    2002年本公司由包装厂购进油漆包装桶罐金额为1117万元,占公司包装物采购金额的70%。
    涂料包装器材厂供应本公司桶罐价格是比照市场价格确定的。
    ③本公司向销售公司销售油漆的情况。
    2002下半年本公司向销售公司销售油漆金额为1837万元。
    本公司向销售公司销售油漆的价格与向其他油漆经销商销售的油漆价格一致。
    ④本公司为销售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为销售公司29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其中900万元贷款担保期限至2003年7月24日,2000万元贷款担保期限至2002年6月27日。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①关于本公司向津联投提供借款事项,公司已要求津联投公司尽快作出还清欠款的还款计划,在年底前还清,以保护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权益。
    ②本公司一直由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购进包装桶罐,桶罐质量和货源比较稳定,所购桶罐价格比照市场价格,以公平合理原则确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今后将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③销售公司作为本公司销售代理商,为拓展灯塔油漆市场扩大灯塔油漆销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销售给销售公司的油漆价格是按市场价格确定的。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实施更加符合市场机制的营销体系,今后将逐步减少关联交易的额度。同时销售公司正在积极改制,将更加规范与本公司的销售关系。本公司今后将及时履行相关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④关于本公司为销售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为降低担保风险,本公司随时对销售公司的经营状况予以关注,并敦促其尽快归还贷款。
    对上述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但未及时将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临时信息披露,现进行补充公告,谨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