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于2003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9名,实到会董事5名,李发明董事、张舰董事、尹向冰董事、王靖董事因公出差。李发明董事、张舰董事委托沈志刚董事,尹向冰董事委托张继光董事长,王靖董事委托杨蔚东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张继光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董事变更、聘任总经理议案。
    考虑董事、总经理李发明先生的身体状况,不能履行正常职责,同意本人提出的辞职申请,免去其总经理职务,并提请股东大会免去其董事职务;根据董事长张继光先生的提议,同意聘任王培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补选王培明先生为董事会董事。
    二、通过200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续聘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因公司在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贷款1800万元和在光大银行河北支行贷款2000万元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向银行借新还旧,贷款期限为一年。
    公司在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贷款1800万元,由天津汽车工业(集团)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在光大银行河北支行贷款2000万元以本公司资产抵押担保。
    五、通过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详见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