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天津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轮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公司董事会提出的1993年分红派息方案,已提交各自公司召的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现将三公司1993年度分红派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红派息时间
    1994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11∶30 下午1∶30—3∶00
    二、本次分红派息股东范围
    1994年9月20日以前的三公司股权持有者。
    三、本次分红派息代理机构及地点
    (1)天津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个人股分红派息代理机构:天津市证券公司。
    个人股利领取地点,以股东身份证号按地区划分。
    凡持有前六位是120103身份证的个人股股东到天津市证券公司:广东路营业部办理。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408号,电话:8311240
    凡持有前六位是120101,120104,120106身份证的个人股股东,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天津新兴路营业部办理。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28号,电话:7212071转103
    凡身份证号不为以上两种情况的个人股股东,到华夏天津证券有限公司办理。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17号,电话:4462890,4467124
    法人股股东持所需证件到天津市证券公司发行部办理。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二马路41—43号,电话:7347643
    天津轮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个人股分红派息代理机构: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31号
    联系人:赵红小姐 电话:2319690
    (3)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领取股利在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7号
    联系人:王靖小姐 电话:8358928
    法人股东领取股利在本公司证券部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南仓道东头。
    联系人:马平小姐 电话:6341412—1416转550
    四、经办手续
    (1)、法人股东凭单位介绍信、股权证原件、营业执照(或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开户行、帐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凭股权证(或股权证持有卡)及身份证办理。
    五、有关咨询事宜
    (1)、天津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秘书处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三马路156号
    电话:7370912转524
    (2)、天津轮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天津南京路305号(天津市经济联合中心大厦19层)
    联系人:孙惠霞小姐 电话:7313847
    (3)、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秘书处
    联系人:马平小姐 电话:6341412—1416转550
    (4)、天津油墨股份有限公司9月23日至10月9日暂停办理股权确认工作。
    (5)、证件遗失、尚未办妥补发手续的股东,暂不派发红利。
    
天津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轮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