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八次监事会于2003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新干线工程资产出售给成都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认为:
    1、公司将新干线工程资产出售给成都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港公司”),有利于理清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充分发挥资产的规模效应,实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
    2、由于公司持有信息港公司55%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3.16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表决和披露。
    3、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也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4、公司本次出售资产后不会影响到公司、信息港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和业务上的“五分开”。
    5、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出售的决策及其程序合法、合规、科学,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银行、债权人等其他第三方利益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