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1年8月2日本公司与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互保协议 书》,本公司于2001年11月23日为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00 万元的一年 内短期银行贷款提供了保证合同。至2001年11月23日止, 本公司已累计为成都倍特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内的短期银行贷款10800万元提供了担保。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