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1年11月5 日在公 司召开,公司9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3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1.7亿元人民币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和目前的资金情况,公司拟向银行申请1.7亿元人民币 的贷款,主要用于成都IDC/IXC数据中心建设,成都、重庆、上海、北京、 南京等地 的宽频社区建设以及补充酒店视讯业务的流动资金。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提供银行借款信用担保 的议案》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国营前锋无线电一厂,1992 年经成都体改委 (1992)030号文批准正式向社会法人和职工发行股票, 成为国内 A 股上市公司; 2001年6月,该公司经重组实现了从热水器生产向通讯产业的转变。目前, 该公司经 营状况良好,在银行系统信誉度较高,有较强的担保能力,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为 此,公司与其在互相支持、 共担风险和共享利益的基础上就银行借款相互提供信用 担保达成《互保协议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互保的最高债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在互保协议有效期内, 双方提供 保证担保的额度应大致平衡;
    2、双方互保期限为二年;
    3、双方中任一方(担保人)为对方(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债务人 应以其所有的资产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并签订有效的反担保协议;
    4、当债务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时,担保人有权从债 务人所拥有财产中划拨与承担责任等值的资产或股权作为补偿。
    三、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