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四届十次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公司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分三步实施方案的前两步,即将公司所持成都聚友网络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聚友发展”)40.58 %的股权转让予深圳聚友实业(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聚友集团”)以及与聚友集团共同设立成都泰康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泰康化纤”),已经于2001年3月29日前完成,并于2001年3月31日将其实 施情况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作了披露。根据《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本次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 第三步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本公司与聚友发展签订的股权置换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要求, 本公司 已将所持泰康化纤95.24 %的股权与聚友发展所持成都有线电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都有线”)33%的股权、绵阳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绵阳有线”)30%的股权进行了置换。至2001年4月24日, 公司已将本次 置换的差额部分共计10,601,618.62元全部支付予聚友发展;2001年4月30日,成都 有线和绵阳有线已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出资证明书。
    2、截止2001年5月22日,成都有线、绵阳有线和泰康化纤均已完成股权变更的 工商变更登记。
    至此,公司本次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工作已圆满完成。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