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尽早解决控股股东首控聚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友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已决定通过司法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的诉讼,相关公告见2007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06年11月底,公司获悉聚友集团持有的额济纳旗策克口岸中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策克口岸公司”)70%的股权尚未有他项权利限制。为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立即采取措施与聚友集团协商先行过户该等股权,再评估其价值抵债。
    日前,公司收到策克口岸公司提供的《公司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核准额济纳旗策克口岸中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变更后的有关资料》等相关文件,公司已取得该公司70%的股权。目前策克口岸公司的评估工作已经开始,待其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将组织中介机构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认。
    由此,公司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将由股东大会审议与司法清欠两种方式并行进行。目前司法清欠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