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了《重大诉讼结果及债权人转移公告》(公告编号:2006-041),其中“二、债权人转移”事项 由于工作疏漏出现表述错误,现将相应内容更正如下:
    公司日前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聚友宽频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债权转让及催收通知》,其称上海聚友宽频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3,000万元借款已转让给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借款新的债权人,享有相应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