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重 大收购、出售资产工作正按照实施工作计划顺利进行。根据《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实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四届十次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公司将 所持成都聚友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友发展”)40.58 %的股权转让予深圳聚 友实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聚友集团”)。按照公司与“聚友集团”签订了股权 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要求,截止2001年3月23日, “聚友集团”将股权转让款 67 ,462,708.63元全部支付予本公司。
    2、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要求,公司与“聚友集团”共同成立有限责任 公司。2001年3月29日,经温江县工商管理局核准, 批准成立成都泰康化纤有限责任 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伟,主要经营范围:制造 销售化纤产品及化纤制品、建筑材料、批发零售纺织原辅材料、纺织器材、化工原 料、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家用电器、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货物运输、机械加工、 花木种植经营、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经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出资进行验证 (华鹏验字[2001]031号),公司以化纤经营不宜分割的资产156,603,041.30元, 其中 作价出资100,000,000元,占其95.24%的股权,其中移交资产56,603,041.30 元作为 “泰康化纤”对公司的负债:“聚友集团”现金出资500万元,占其4.76%的股权。
    至此,公司分三步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了前两步,公司将根据临时股东大 会的要求, 积极推进公司所持“泰康化纤”的股权与“聚友发展”所持成都有线电 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进行置换的各项 工作。圆满完成公司本次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工作。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