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5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川证监上市[2005]25号《关于做好纠正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工作的通知》后,经营班子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发现:
    1、在公司的对外担保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4630万元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聚友宽频网络投资有限公司为上海铁通电信有限公司提供的7000万元担保没有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大股东资金占用(后附表)
占用 资金占 经营 非经营性占用(万元) 单位 用方与 性占用 拆借 因代 代为 拖欠非经营 其他原因 小计 合计 帐龄 按占用的性质和类别 上市公 (万元) 垫代 偿还 性交易形成 详细说明原因 司的关系 支款项 债务 的款项 1,218.99 1,218.99 1,218.99 1-2年以内 控股子公司上海聚友 宽频网络投资有限公 聚友 控股 司购买占用方“神话 实业 股东 游戏版权”。 集团 13,146.75 13,146.75 13,146.75 1年以内 占用方与控股子公司 公司 上海聚友宽频网络投 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借 款协议,利息按占用 时间的同期银行基准 利率计算。双方签定 了还款协议。 小 计 - 13,146.75 - - - 1,218.99 14,365.74 14,365.74
    根据上述结果,公司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就违规担保,公司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率达到56号文的要求,并在每个会计年度内至少下降30%,逐步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同时加强管理,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2、就资金占用,公司按照相关监管部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与资金占用方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定了《还款协议》。该协议规定在上述占用资金的回收进程上,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首次还款金额不低于其占用资金总额的30%,并在两年内全部还清:2005年第1—2季度还款30.39%,计4365.74万元;2005年第3—4季度还款13.92%,计2000万元;2006年第1—2季度还款27.84%,计4000万元;2006年第3—4季度还款27.84%,计4000万元。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