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9月20日召开的200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 案,已经中国证监会沈阳证券监管办公室沈证办上市字[2000]37号文初审同意,并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34号”文核准。
    配股方案概要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0.00元;
    4.配股比例:以本公司1999年期末总股本23,007.988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配售3股(以现有总股本23,420.4881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9471616股)
    5.配股数量:本次配股应配股份总额为6,902.3964万股, 其中社会公众股可配 售2,549.5904万股,内部职工股可配售121.5703万股,国家股股东沈阳市房产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已承诺以现金认购550万股,其余放弃。故本次配股可实际配售 总股份为3,221.1607万股。
    本公司本次配股的《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期内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刊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 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