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为沈阳第三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热公司")贷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5年8月16日与交通银行五爱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在沈阳签订《保证合同》,为三热公司向交行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2005年6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以6票审议(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6人)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第三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新兴街13号甲;
    法定代表人:张继周;
    注册资本:602.4096万美元;
    企业类型:合资经营;
    经营范围:城市集中供热、供热项目开发、供热工程安装;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5年5月31日,三热公司资产总额为48629.93万元,负债总额为24328.39万元,股东权益为24301.54万元,净利润为86.9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2005年8月16日至2006年7月12日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额: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2004年度内为三热公司贷款总计5000万元提供担保,该公司已偿还3000万元,本次贷款担保为新发生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三热公司是集城市集中供热、供热项目开发、供热工程安装等为一体的合资经营公司,目前拥有供热面积400多万平方米,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将会是公司业务上很好的合作伙伴,公司应支持其经营与发展。公司本次担保已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二、为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北热电")贷款8000万元提供担保(补充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3年1月10日和3月12日与中国银行沈阳市北站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在沈阳签订两本《保证合同》,为新北热电向中行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和6000万元人民币两笔借款共计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2002年11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以6票审议(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6人)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当时新北热电以本公司担保在银行办理贷款未获批准,转以抵押方式贷款,其一直以为该项贷款是按抵押贷款一种方式办理的,因此回馈本公司该项担保未发生,本公司未对上述事项进行披露。经核实,实际银行按抵押和担保双重方式办理的该项贷款,该项担保属公司为控股50%以下关联方担保,现已列为公司整改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东二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苏壮强;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经营范围:供热、发电运行与管理;煤炭批发、零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5年6月30日,新北热电资产总额为57077.80万元,负债总额为55562.23万元,股东权益为1515.60万元,净利润为-3384.95万元;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拥有18.24%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1)2000万元(2003年1月10日至2006年1月9日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6000万元(2003年3月12日至2006年2月25日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额:2000万元人民币和6000万元人民币两笔;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为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达公司")贷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5年4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苏家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在沈阳签订《保证合同》,为圣达公司向建行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2005年4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以6票审议(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6人)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78号;
    法定代表人:武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经营范围:工业供汽、民用供暖;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4年12月31日,圣达公司资产总额为26514.05万元,负债总额为16435.76万元,股东权益为24301.54万元,净利润为44.84万元;与本公司关系:属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2005年4月30日至2006年4月29日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额:3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圣达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还债务的能力。为支持其经营与发展,同意为其担保。公司本次担保已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四、公司对外担保逾期
    1、公司2001年12月至2002年12月为沈阳大通锅炉有限公司贷款300万元和24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目前担保余额307.5085万元。
    2、公司1998年1月至1998年7月为沈阳市热力安装公司贷款50万元提供担保,目前担保余额9.71万元。
    3、公司2003年12月至2004年12月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270万元提供担保,目前担保余额27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7187.2185万元,占公司2005年6月30日净资产98939.2453万元的57.80%,其中逾期担保587.21万元。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担保合同。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