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1997年4月23 日下午, 在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9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出 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才预案,提请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1996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二)、199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三)、1997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
    (四)、199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1996年度公司实现利润39489457.1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48945.72元,按10%提取法 定公益金3948945.72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4911195.89 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6502761.62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按1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5923418.58元 后可供股东实际分配利润30579343.04元。根据1996年10月18 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股票发行后,新老股东对1995年未分配利润与1996年利润分配享受同等权利。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上市后股本5000万股为 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000万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 20579343.04元留存以后分配。
    2、公司上市前经过缩股,资本公积金为71353908.65元,公司护以上市年股本 5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股的比例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转增后, 截止1996年期末的酱公积金余额为66353908.65元。
    以上预案须经1997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1997年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公司    董事会
    199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