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2年4月8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会议 室召开第七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鉴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无法按计划完成,经董事 会研究决定,改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1 年度审计机 构。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追加批准。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