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本公司2001年5月18日 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以“2000年度配股方案”实施后总股本266,416,4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 0.87元(含税)。根据国家税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社会公众股及内部职 工股股东需交纳个人所得税(本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向社会公众股及内部职工股 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7月5日,除息日为:2001年7月6日。
    三、派息对象:
    截至2001年7月5日下午3∶00时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及内部职工股股东(不含高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01年7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由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家股、高管股及未办理股份托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派发。
    3、若本公司股东在2001年7月6日办理了“惠天热电”转托管手续,其红利仍在 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五、咨询方式:
    1、咨询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部
    2、咨询电话:(024)2292806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