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目前尚未设立,有待于近期设立并发挥其作用。
    2、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尚缺1名监事成员,近期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有关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按照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制度和基础工作。
    1、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五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能够独立运作。
    3、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事,在选举中采取了累积投票制,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精通企业经营管理和有关专业知识,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4、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管理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接待股东的来访和咨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6、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的协调发展,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与相关利益者积极合作,不断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公司曾经有过这方面的筹划,由于考虑到时间关系、推出时机等因素,目前暂未设立。
    2、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目前尚缺少1名监事成员,近期公司将尽快履行有关程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公司目前通过网站、接待投资者来访、咨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资者管理活动。但由于公司所处城市集中供热行业的特殊性,很多南方的投资者对于公司的了解程度还非常有限,需要公司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1、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建立起各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议事机制,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
    整改时间:在2007年7月—8月31日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及专业委员会筹备组
    2、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尚缺1名监事成员,近期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整改时间:在2007年7月—8月31日
    整改责任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及相关人员
    3、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整改时间:在2007年7月31日前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管理部人员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1、“董事会、监事会”与“党委会、职代会、工会”的部分成员交叉任职,发挥整体合力优势。通过交叉任职,有利于整体推进工作,发挥了合力作用,有利于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对公司治理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2、全员参与管理,提交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治理、公司管理等方面全面提高。公司与员工建立了多种形式、多种方式的沟通渠道和平台,让每名员工都能为公司完善治理、提高管理水平献计献策,进而群策群力,不断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六、公司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关法规建设的建议
    1、制订规范控股股东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使控股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有章可循,明确控股股东信息披露责任人和联系人,保证上市公司不会因控股股东行为而影响信息披露工作。
    2、推广上市公司中的典型经验,促进上市公司之间相互学习和借鉴。建议证券监管部门将上市公司治理做得好的公司作为典型,并广泛推广其经验。
    3、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建议证券监管部门应将培训工作制度化,开展经常性和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综上所述,为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已经2007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自查情况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并提出整改建议。为了使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更好地参与公司治理情况的公众评议,提出各自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话、传真和邮箱,具体的联系人及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024-22928062
    传 真:024-22939480
    电子邮件地址:htrdlb@21cn.com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