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4月11日下午1:30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全票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二次会议:
    (1)200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换届选的议案》。相关公告刊载于200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200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马靖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相关公告刊载于2006年5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监事会独立意见
    (1)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从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廉洁守法,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帐目清楚,财务资料均能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保留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的资产出售、收购行为,无内幕交易,无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