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320,824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9日。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支付3.6股的对价股份,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3月16日。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承诺情况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沈阳市房产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国资公司”)承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自股权分置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在该期限届满后,出售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2、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承诺,限售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锁定期内未发生上市交易或转让情况。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日期为2007年4月9日。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总数为13,320,8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
    具体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可解除限售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 数量(股) 的股份数量(股) 数的比例 沈阳市房产国有资产 01 106,825,059 13,320,824 5% 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 106,825,059 13,320,824 5%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前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 股分类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6,888,046 40.12 93,567,222 35.12 1、国家持股 106,825,059 40.10 93,505,867 35.1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0 0 0 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 0 0 境内自然人持股(高管股) 62,987 0.02 62,987 0.02 4、外资持股 0 0 0 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 0 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528,442 59.88 172,849,266 64.88 1、人民币普通股 159,528,442 59.88 172,849,266 64.8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266,416,488 100 266,416,488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德邦证券的结论性核查意见为:惠天热电的相关股东目前均已严格履行并正在执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惠天热电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将不影响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相关承诺。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股东对惠天热电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惠天热电也不存在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