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本公司200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披露时间严重滞后且实际亏损金额较大,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4年6月17日对公司及部分董事进行了公开谴责。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将积极从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 董事会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歉意。
    特此公告。
    
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