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签字董事9人,实际签字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向天津市商业银行展期贷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第三届董事会200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02年10月24日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向天津市商业银行贷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目前,该笔贷款已经到期,因该公司的燃料乙醇项目投产初期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现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半年,本公司继续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半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此次贷款担保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