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07 年6月2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 年6 月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转让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33.92%股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将所持汉鼎光电33.92%的股权以人民币3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和谐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33.92%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董事周宏先生由于无法判断此项股权转让事项的公允性及定价的合理性对此议案投了弃权票。
    二、通过了《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制度草案已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通过了《关于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该制度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该细则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人员构成如下:
    (一)战略决策委员会
    委员:陈勇、于振涛、董志强、吴桥、任渭生
    召集人:陈勇
    (二)审计委员会
    委员:董志强、吴桥、席海波、明云成、阎世春
    召集人:席海波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于振涛、董志强、席海波、明云成、阎世春
    召集人:于振涛
    (四)提名委员会
    委员:陈勇、于振涛、任渭生、明云成、阎世春
    召集人:陈勇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其中包括:《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上述细则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