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1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燕宇”)通知获悉:天津燕宇于2006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其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7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8%)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并于同日再次将上述股份全部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本次质押期限自2006年12月20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06年12月20日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