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6年8月8日、8月29日、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陆续披露了公司有关债务重组及其进展情况(具体情况详见相关公告)。
    2006年10月20日,本公司接到中国寰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寰岛集团”)通知,该公司已按照《债务重组合同》的相关约定于2006年9月30日代本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清偿了第二期17,280,000元债务,提请本公司向其及时清偿等额债务。本公司依据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债务清偿合同》的相关约定,于2006年10月31日与寰岛集团签署了第二份《债务清偿具体合同》,双方同意本公司以对四川马边寰岛实业有限公司长期债权投资17,280,000元(帐面值)清偿对寰岛集团的等额债务。双方已据此进行了相应的帐务处理。
    经过第二期债务重组,截至2006年10月31日本公司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已减少至86,712,463.23元;本公司对四川马边寰岛实业有限公司长期债权投资已减少至39,241,005元。本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