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寰岛(集团) 公司与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于 2001年3月1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1年3月16日中国寰岛(集团) 公司与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 权转让合同》,根据合同规定,中国寰岛(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股7,094.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以每股2.5元的价格转让给天 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7,736.80万元, 转让价款以现金及部分 经双方认可的资产支付。
    二、受让方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系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 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5月1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张燕瑾,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经营、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商业、 物资供销业批发兼零售。截止2000年12月31日,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2.17 亿元,总负债2.79亿元,净资产9.38亿元。
    三、中国寰岛(集团)公司与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尚须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上述转让生效后, 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 司股份7,094.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国寰岛( 集团)公司仍持有本公司股份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
    四、股权转让合同签署之前,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寰岛(集团) 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本公司将与上述股权转让双方保持密切联系, 根据该股权转让合同的报批和进 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