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3年1月14日上午在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宁远喜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会成员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三、 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37,001,367.89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700,136.79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1,850,068.3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36,541.6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087,704.34元。以2002年末总股本19,35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利润转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测:
    1、 公司拟在2003年度分配利润一次;
    2、 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少于30%;
    3、 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2003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少于30%;
    4、 分配主要采用送红股或派送现金形式,现金股息不少于股利分配的20%;
    5、2003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只是公司对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预测,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事项。具体实施办法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由董事会拟订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保留对上述预测进行调整的权利。
    五、 公司2003年度工作计划。
    六、 关于续聘公司2003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经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共同提议,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3年度法定审计单位,并提请2002年度股东年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事项。
    七、关于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以上决议,除第四、七项外,均须提请2002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决定,公司2002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