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近期重大诉讼公告如下:
    国华商业银行香港分行诉本公司为香港达利丰有限公司担保案,涉诉金额2.6亿 元人民币。经省高院对管辖权审理后,香港国华银行不服已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见 2000年4月20日和2000年8月8日《证券时报》)。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0月20日裁 定,发由省高院受理。省高院于2001年2月14日对本案开庭审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 之中,我公司将对本案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