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2年5月20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谭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7人, 分别为谭启、李众江、薛同建、张必果、郝江波、姚庆、冯德荣,公司监事列席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曾康霖先生、罗祥仲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简历 附后);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决定给于每位独立董事 每年4 万元的津贴。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三、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附后);
    四、关于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公司第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02年6月26日召开2001 年度股东大 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期限
    2002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 9:00, 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一路高科技发展大厦C座17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1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改选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7、审议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8、审议提名曾康霖先生、罗祥仲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审议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五、六、七、十二、十三条议案于2002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上,第十一条议案于2002年4月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
    (四)出席会议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2002年6月21日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3、 中国证监会重庆特派员办事处上市公司监管处负责人;
    4、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
    (五)参加会议办法
    1、 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 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
    2、 登记地址: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 登记时间:2002年6月24日-6月25日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02年 6月 25日(含6月25日)前送达本公司登记地点。
    4、 会议期间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 联系人:张光华、方燕、陈航
    电话:(023)68886881-8200、8266、8288
    传真:(023)68602988
    邮编:400039
    特此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0日